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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 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管科创〔2014〕18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武新管科创〔2014〕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以及科技部、中宣部等5部委《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国科发高〔2012〕631号),推进武汉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通过科技创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文化创意、设计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企业)。重点支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和影视、数字教育和出版、新媒体信息服务、光影互动体验等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特色产业领域。 
第二条 东湖高新区每年设立不低于5000万元的文化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科技产业的内容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等,推动文化科技产业加快发展。
第三条 对首次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电视剧(动画片)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公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出版、网络文化经营、新闻信息服务等行业准入许可证的企业,每取得1张许可证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企业登记作品著作权,对2013年(含)以后登记获得的作品著作权,同一作品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对获得多项作品著作权的企业,每年每家企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四条 对采用高新技术在中央电视台及省级上星频道等主要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原创动漫、影视产品以及全国院线上映的电影,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国内外知名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电信运营终端等新媒体主要栏目首次上线的原创数字精品,给予每个精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上述奖励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五条 对获得国际知名文化艺术、设计节展主要奖项、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国际和国家行业组织颁发的重大奖项以及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的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对借助自主研发的光电子信息技术开展的大型光影演出、公共展示展览、公共建筑装饰、智慧城市示范项目或工程,在完成验收后,给予承担单位实际投资总额的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按照市场化方式主办或承办经认定的国内外知名产业动、参加经确认的国内外知名产业动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展位费补贴。
第七条 鼓励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等,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奖励;组织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试点园区、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将文化科技融合度高、业绩持续增长的企业推荐纳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对上年度新认定的武汉市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和园区,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给予奖励补贴。
第八条 支持对通过版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额度给予50%贴息奖励,单个企业的年度贷款贴息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企业提供版权信贷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最高可给予30%的风险补偿,单笔补偿不超过500万元;探索使用拨改投(贷)有偿方式对文化科技融合大中型企业、产业化项目进行支持;支持民间资本设立或参与由政府引导设立的光谷文化科技基金,引入更多民营资本参与高新区文化科技园建设,投资高新区文化科技类企业。
第九条 对高新区内在建的文化科技产业重点项目,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条  科学规划建设光谷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核心区,加快建设文化科技类的产权交易所、版权交易结算中心、资源共享中心、国际合作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传播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对上述机构建设运营主体的软硬件投入给予20%的补贴,对企业采用平台服务的,给予服务费用2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按照最高每月10/平方米且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由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文化科技类企业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金融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专利及标准创制、商标及品牌建设、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活动,以及在创业企业孵化、瞪羚企业加速、领军企业发展等所享受的现有优惠政策,由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照现行相关文件实施。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20日